导读 欧洲发明专利由欧洲专利局(European Patent Office,简称EPO)负责受理、审查和授权欧洲专利申请。当欧洲发明专利授权后可在38个欧洲国家生效,覆盖人口逾5.6亿。 欧洲发明专利由欧洲专利局(European Patent Office,简称EPO)负责受理、审查和授权欧洲专利申请,根据《欧洲专利条约》(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,简称EPC),一项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变成一项多达30个国家以上生效的欧洲发明专利,极大地简化了欧洲发明专利保护机制,同时也为您申请欧洲发明专利保护提供了极大的方便。 截至目前,EPO已有38个成员国和2个延伸国。当欧洲发明专利授权后可在38个欧洲国家生效,覆盖人口逾5.6亿。 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38国:阿尔巴尼亚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保加利亚、瑞士、塞浦路斯、捷克、德国、丹麦、爱沙利亚、西班牙、芬兰、法国、英国、希腊、克罗地亚、匈牙利、冰岛、意大利、列支敦士登、卢森堡、拉脱维亚、摩纳哥、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、马耳他、荷兰、挪威、波兰、葡萄牙、罗马尼亚、塞尔维亚、瑞典、斯洛文尼亚、圣马力诺、土耳其,还有2个延展国: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、黑山共和国。
申请受理机构 欧洲专利局(网址:www.epo.org) |
优先权期限 申请优先权期限为1年(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须提交优先权副本) 委托书 收到受理书后两个月内须提交委托书,委托书无须公证或领事馆认证 申请提交语言 英语、法语或德语(申请人可以任何其他语言提交申请,但须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英语、法语或德语三种语言之一版本的专利申请文件) 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20年 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 申请阶段维持费 专利授权前每年需缴纳维持费 审查程序 授权时间 3-4 年左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