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次介绍了专利维权的重要方法——专利维权诉讼,大家对此都很感兴趣。当时说过,除了专利维权诉讼外,专利维权还有:行政执法、网上投诉、展会投诉、海关备案和发警告函五种方法,今天,小编就简要总结一下这五种方法的适用范围,方便读者选择用最合适的方法来维权。 一、行政执法 发现专利侵权行为后,可以证据固定后直接向相关的法院起诉,也可以选择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投诉,后者叫做专利行政执法。跟诉讼相比,行政执法的门槛比较低,所以适用范围比较广。一般来说,以下几种情况,我们会建议采用行政执法来维权: a、发现有侵权行为,但无法取到证据。比如说,发现了一家工厂有大量制造侵权产品,但是侵权产品只做外贸,不做内销和零售,难以通过在大陆购买到侵权产品作为证据固定,此时,可以通过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投诉,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,会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来到侵权现场,在调查收集证据时,可以查阅、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、账册等有关文件;询问当事人和证人;采用测量、拍照、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。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;还可以抽样取证或登记保存的方式保存证据。通过行政执法机关提取到侵权证据,这样的证据也可以在起诉后被法院所采纳。 b、希望快速维权,尽快制止侵权行为。目前的司法制度,一审的司法判决审限一般为六个月时间,而行政执法一般为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。在时间上,行政执法有一定的优势。 c、对赔偿无特别要求。行政执法中,管理专利的部门仅能针对是否构成侵权做出认定,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停止侵权的决定,而不能针对侵权赔偿额直接做出决定,故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,即使确认存在侵权行为,专利权人也不能够获得侵权方的经济赔偿,当然,侵权方主动承担除外。管理专利的部门在作出停止侵权的决定后,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罚。 二、网上投诉 随着国家科技和经济的崛起,电商也得到了非常好的发展,现在淘宝、天猫、京东、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,作为产品销售推广的良好渠道,也成为了专利侵权行为的高发地,那如果发现了有侵权产品在销售,作为专利权人,能做些什么呢? a、要看看被侵权的专利是发明专利,还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,如果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呢,就需要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,电商平台才会受理投诉; b、应该提供清晰的侵权比对表,列明对方的产品包含了我们专利权利要求的哪些技术点,或者与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、图案、色彩等存在哪些相同设计;并给出相同侵权还是等同或相似侵权的判断。 c、能达到的效果:电商后台知识产权受理部门确认侵权后,会下架侵权产品,并删除侵权链接。也能够促使双方和解。 还是用案例来说明问题吧。江门的一家生产电池的公司,主营产品是电池和数据线,并在数据线上申请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,后发现天猫上有卖家销售的数据线侵犯了其专利权,为此,在取得专利权评价报告后,投诉至天猫,天猫平台将投诉转交给卖家,卖家考虑到其链接排名靠前,销量巨大,如果删除链接下架产品,将损失巨大,为此,很快与专利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,赔偿了专利权人接近百万的经济损失,并取得了专利权人的许可授权。 三、展会投诉 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,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选择参加展会作为销售或采购的平台,一旦发现侵权产品在展出的时候,专利权人就需要进行展会投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进行展会投诉,有两个前提条件: a、核实展会是否设立了知识产权投诉平台。 b、设立了知识产权投诉平台的话,就可以带上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、专利证书、年费收据,直接向展会举办方投诉。 展会投诉的基本流程:首先是专利权人提出投诉请求,投诉中心检查提交文件的有效性,然后发出投诉受理号,并同时向被投诉人送达文件副本,被投诉人可以提交答辩状,投诉中心依据上方材料做出决定,若确认侵权,则执行产品下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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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海关备案 2017年,我国进出口总值27.8万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14.2%。其中,出口15.3万亿元,增长 10.8%,较上年增速提升12.8%;进口12.5万亿元,增长18.7%,较上年增速提升18.1个百分点。对外贸易,已成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战场。外贸中最重要的专利维权办法是进行海关备案。 中国的外贸发展,很多企业将生产基地放在国内,而产品出口销售到欧美、非洲等全世界,对于只在国内进行生产的企业,专利权人可能并不一定能够获取侵权产品证据,但是呢,我们国家是一个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,对于外贸产品,都需要走海关,为此特别设置了海关备案,海关备案中有一个特别点,就是如果专利是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,那么必须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,海关才允许备案。 那做了海关备案之后,如果海关发现有侵权产品出口,就会通知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否处理如扣押侵权产品,当然,如果扣押侵权产品,专利权人需要提供等额的担保。 如果专利权人发现侵权方在海关出货的具体时间或者货柜、港口等,也可以通知海关进行扣押。避免在国内制造的侵权产品流出海外,减少了侵权产品对专利权人的市场冲击。 五、侵权警告函 最后一种维权方式是侵权警告函,或者叫律师函。专利权人发现有产品侵权后,可以对侵权产品的销售方、或者制造商等发出律师函,告知对方的产品已经构成侵权,希望对方停止侵权,并与专利权人方联系,协商解决侵权事宜。 这种维权方式的维权成本是最低的,当然,效果也是需要打一定的折扣,因为,侵权方在收到侵权警告函之后,可能置之不理,也有可能在收到警告函之后,藏匿侵权产品或侵权证据,导致后期专利权人取证时困难重重,所以在发侵权警告函之前,应当对侵权证据先进行固定。 结语: |